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| ||||
應試科目 | ||||
各類科普通科目均為: ◎一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。其占分比重,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,公文、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,考試時間二小時。 ※二、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,採測驗式試題,計五十題,各子科占分比重及試題數,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(各十五題,每題二分),英文占百分之四十(二十題,每題二分),考試時間一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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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科目 | ||||
技術 |
農林保育 | 農業化學 | 農產加工 | 食品加工 食品化學和分析 食品微生物 食品衛生安全與檢驗 食品營養 食品法規 試驗設計和生物統計 |
檢驗 |
衛生檢驗 | 食品衛生檢驗 | 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食品分析與檢驗 食品化學 食品微生物學 食品加工學 生物統計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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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畜水產品檢驗 | 農畜水產品檢驗 | 農畜水產品概論 微生物學概論 分析化學(包括儀器分析) 生物化學 農畜水產品藥劑學 有機化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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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技術 | 公職食品技師 | 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( 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 點理論及實 務應用) 行政法、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 其相關法 規 | ||
生物技術 | 生物技術 | 生物技術 | 生物化學 生物技術學 生物學 微生物學 有機化學 免疫學 |